解析:
确实如此,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即便身处他乡异地,亦可依法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能够让涉嫌者和被告人在非拘留羁押状态中,静待法庭审理结果的来临。适用于这一措施的门槛通常涉及到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单独执行附加刑罚;自身存在诸如重大疾病导致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等特殊情形;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母亲;以及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等诸多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