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对于三个月前进行过人工流产或引产手术的行为,其本身并没有被明确地认定为刑事犯罪,因此不能仅仅依据这个原因而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尽管如此,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还是坚决维护和保障女性的生育权益,相应地,对于任何非法施行人工流产或是引产手术的行为,都将施以严肃的法律制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相关的法律条款往往更重要的是针对那些未经政府许可就擅自从事堕胎手术的机构或者个人,例如无证行医、严重违反医疗操作规范等等,而非针对那些自主选择终止妊娠的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非法行医罪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