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其最长羁押期一般为三十七日。在这个期间内,涉及到两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负责的调查拘留阶段(最长可以达到三十天)以及检察院对是否批准逮捕进行审查的时间(最长可达七天)。
然而,实际的拘留时长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