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下,强奸罪无疑被列入了重罪的范畴之中。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涉及强奸犯罪的案件均无法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来处理。实际上,能否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主要还是要根据涉案嫌犯的人身安全风险程度、案件的严重性及其潜在的负面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才能作出决定。在此过程中,如法院或检察院审判机关评估认定嫌犯具备取保候审的实在性理由,诸如患病、身怀六甲或是拥有稳定住所以及其他申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证书的情况的话,那么他们是有权批准嫌犯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处理其案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