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的规定如下:这是当今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法律程序,适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能够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罪犯;或者是对于那些尽管存在逮捕必要但因身体状况恶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特殊妇女群体,以及可能触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若采取取保候审手段并不会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社会风险的情境下,可以考虑采用此种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配合调查。
具体来说,取保候审的实施需要满足以下五大基本条件:
首先,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应当相对较轻,例如管制、拘役或者是能够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罚等;
其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必须不佳,例如患有严重疾病等;
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为女性且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也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第四,虽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
最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具备可靠的保证人或者提供充足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