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法律条款,通常所说的危险驾驶罪,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因饮用过量酒精而驾驶机动车辆或进行追逐竞驶活动,且其行为已经达到了严重程度的情况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判决结果,通常以有期徒刑拘役的方式来执行,同时还需处以罚金。具体的刑期范围通常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而具体的量刑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性、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