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醉酒驾车”特指在车辆驾驶人员体内所检测出的酒精浓度超出或等同于80mg/100ml的驾驶操作。对于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惩处方案相当严格,通常会涉及到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以及刑事责任的追究,此后的五年时间内,该驾驶员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然而,若驾驶员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营运性质的机动车,其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不仅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吊销,同时在此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也无法再次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禁止其再从事任何形式的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