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尚未出台明确的条例对“旁观者距执法现场几米属于袭警行为”做出明确定义。
然而,对于此类行为的评判,往往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是否实质性地干扰或者威胁到了警察正在进行的职务活动。在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七条详细阐述了关于妨碍公务犯罪的定义及其可能性违法行为,其中便涵盖了涉及袭警的活动。具体到每一起案件的司法判决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重因素,例如行为的本质特征、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对警察正常履行职责产生的实际影响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