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追诉时效问题,应按照其法定最高刑,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标准进行计算。也就是说,这类犯罪的追诉期限通常为十年时间。
然而,如果从犯罪行为发生日算起,在长达十年的这段期间内,相关部门并未察觉到此种犯罪行为的存在,亦或是未能对其进行依法追究,那么,这起案件便会失去刑事追诉的资格。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后,采取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等手段,那么,其刑事追诉期限将会被无限制地延长。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关于具体的刑事追诉时效问题,还需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