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又称为公司员工或雇员挪用公款罪,主要定义为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加以滥用,将本应归属由该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地据为己有,并且金额巨大的犯罪行为。要正确地认定这种犯罪行为,需要符合以下几个严格的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属于公司、企业等各类单位的正式雇员;
其次,他需要有实际的侵占行为发生,而且被侵占的物品必须属于该行为发生所在的单位;
最后,侵占的金额必须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除此之外,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为之,而非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失造成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