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目的在于防止被告人为逃避司法调查或者毁损关键证据而进行的违法活动。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检法部门可对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确凿犯罪行为加以刑事拘留处理。
然而,在行使此权力时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实施,并且对于拘留期限也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此外,被拘留人员享有聘请律师协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