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人借款未按约定偿还,甚至屡次重复发生此种情况时,您不妨参照以下的操作流程进行处理:
首先,尝试以温和而礼貌的方式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询问其对还款事项的具体规划和安排;
其次,应充分搜集并保存所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例如正式的借款协议或者是电子转账凭证等。随后,您可以考虑委派代理律师向借款人发出关于履行债务责任的法律函件进行书面催告;若经过上述方式仍未能收到欠款,您便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司法机关介入解决。请务必牢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有效追诉期仅为三年,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要及时行动,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