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一项刑法上实施的强制性措施,其含义在于犯罪嫌疑人抑或被告人在向警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寻找担保人进行确认之后,有权在未经法院审判裁决之前自由地享受日常生活。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遭到违法行为的谴责,或最终被法庭认定为罪名成立,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对罪犯作出决定,将其重新收押至监狱中服刑。在这种情况下,先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依法没收,同时还需按照判决结果执行相应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