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信罪,又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此类犯罪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涉案人员可能会为涉案集团开设对公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以此来帮助他们实现非法资金的转移;
2.出租、出售网络资源:这种情形下,涉案人员可能会提供诸如服务器租赁、网站域名注册等服务,尽管他们知道这些服务将会被用于违法犯罪行为;
3.开发、维护非法软件:在这个环节中,涉案人员可能会制作或者维护一些用于诈骗、盗窃等犯罪行为的黑客工具;
4.提供广告推广:在这种情况下,涉案人员可能会明知是非法活动,却仍然为其发布广告,以期扩大其影响力;
5.提供虚假信息验证:在此类案件中,涉案人员可能会伪造身份证明、手机号码等信息,从而帮助他人掩盖其真实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