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相比之下,取保候审与拘留并非等价之物。取保候审是指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这一手段准许被控告人或被告在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的前提下,依法在约定的一段时间内暂时解除羁押所带来的束缚,然而,他们仍然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展开案件的调查工作。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而并不是要剥夺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和自由。而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针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的一种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