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往往并不进行调解操作,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针对涉嫌犯罪的人员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动作,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而调解则多见于民事纷争或者是轻微犯罪案件之中。
至于那些较为严重的刑事案件,则需完成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程序。
然而,若在审查起诉环节或者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能够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的话,那么法院亦有可能在考量这一因素后,从而对此类案件的量刑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