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在构成要件方面主要体现如下几点内容:
首先,犯罪行为主体具备特殊性质,具体来说,就是作为行为人的个人必须对于涉案的财物流通有着一定的管理权、经手权限或持有控制权。
其次,该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客体是他人的所有权财产,也就是说,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占有了原本并不属于自身所有的财产。
再次,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来看,他们必须存在着明确的非法占有意图,也就是在明知某项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情况下,仍然试图将其占为己有。
最后,行为人需要实际采取行动来实现侵占目的,例如,将受托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还、交付应当返还的财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