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位于沈北区域的律师而言,他们有能力代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申请国家强制措施的变更——取保候审。
然而,是否能得到批准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定。在这其中,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将会重点考量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刑罚轻重等多方面因素。若被告人并未表现出持续实施犯罪的风险,同时其可能面临的刑罚相对较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申请往往会被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