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是其中一项强制性措施。
然而,此类措施并不由"传讯"或"传唤"来执行。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侦查机构判断该措施具备合法条件时,它们将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并向嫌疑人或者其亲属发出通知。在此之后,嫌疑人必须选择提供保证人作为担保,或者缴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此保证能够按时参加各种传唤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