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毒品走私活动被告被判定有罪并宣判刑罚之后,他们需要在自己所在地区或者犯罪行为实施地点的相应监狱场所接受长期徒刑处罚。以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惠州市为例,那些涉及毒品走私活动的被告可能会被移送到该省内具备处理此类案件经验与能力的特定监狱中去履行刑期。然而,罪犯最终确定的服刑地址实际上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各监狱的收治能力以及被告个体情况综合权衡得出的,这一过程并非完全固定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
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交付监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