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侦查阶段,当事人有权利申请采用取保候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凡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等其他法定情形时,均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