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寻衅滋事犯罪得以明确。本条文对四类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具体行为形式做出了详细说明,分别是肆意殴打他人且情节严重者;追逐、拦截、辱骂或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强行索取或任意毁坏、占有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者以及在公众场合制造噪音引发骚乱并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在衡量此类案件时,我们将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行为表现方式及其所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