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洗钱罪的司法定名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这一点可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191条的细致阐述中得到清晰的体现。为进一步明确洗钱罪的认定标准,相关法规列举出了以下要素作为考量参照,例如:被告应当对涉及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事实具有明确的认识,并且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仍然积极地推动、隐瞒或掩盖其真实来源与性质;
同时,这种犯罪活动所涉及的资金数额应该达到一定程度;
此外,如果被告屡次触犯这一罪行,那么他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在具体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将全面权衡被告人的主观意图、实际行为以及涉案金额等多方面因素,以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