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轻伤级别故意伤害行为的案件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处理之后,其后续的司法程序往往会历经如下步骤:
首先是法院对检察机关提交的相关调查资料进行细致而全面的审查,以便核实在案涉嫌的罪行及其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且准确无误,同时也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适用性进行评估和审核;
其次,如果检察机关经过审慎考虑后认为有必要对涉案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将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诉讼请求;反之,若检察机关认为没有足够的理由支持对涉案人员进行刑事追责,则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在法院收到检察机关的公诉申请并予以受理之后,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公开审理,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听取控辩双方的观点和主张,并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起诉;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