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开设赌场罪中的从犯而言,其能否得到撤销案件的处置,关键在于具体案件情况与司法机构的裁断决策。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从犯有诸如立功表现、主动投案自首或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因素,则有望获得相应程度的从宽或轻微处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能够直接撤销案件。通常来说,一旦刑事案件被正式立案,除非经查证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行为,否则是不会轻易予以撤销的。
然而,在诉讼程序中,从犯仍有可能通过自愿承认罪行、接受惩罚等方式,争取到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