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医疗机构从业者的职务侵占案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制度。具体而言,这一条款所指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员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针对这类犯罪行为,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