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之明确规定,若亲属在借贷过程中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实属违反合同约定,作为受损方的您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参照该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您享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自您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诉讼时效超过三年,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与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可根据您的申请加以考虑延长。综合考虑以上法律条款,对于您而言,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亲戚追索欠款,同时务必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如若诉讼时效已过,您可能需提供特殊情况的证据,以供法院裁定是否延长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