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媳妇欠了别人的钱没还上,首先得搞清楚这笔债到底算不算你们俩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说了,夫妻间要共摊的债务有这么几种情况:一种是两个人都签过字的;另一种是你媳妇后来承认了这个债务;还有就是在你们结婚后,她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而欠下的债。如果这笔债是用来养家糊口、一起做生意或者是你们两口子都同意的,就算是她自己去借的,那也是你们俩的共同债务。如果你媳妇借的债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你就有权让她和你一起还这笔债。但如果这笔债不是你们俩的共同债务,那你就得拿出证据来说明这笔债是用在了你们俩的共同生活、一起做生意或者是你们俩都同意的地方,不然的话,你就没法让她还这笔债了。在现实生活里,你可以试着跟你媳妇商量着怎么还这笔债,如果商量不好,那你就只能去找法院告状,让法院来判决她应该还多少债给你。在打官司的时候,你得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以及谁应该承担还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