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制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对于普通过程的案件,其审结期限为六个月以内;若有特殊情形,则可申请适当延长至六个月,但需上报至上一级法院审批方可生效。而如遇简化程序处理的案件,其审结期限可以缩短至三个月内;若有特殊状况同样可申请延长一个月。因此,当涉及到欠款未偿还的诉讼问题时,普通过程的案件最长可能会花费六个月甚至更久,而简化程序的案件则可能需要耗费三个月乃至更长的时间来完成,具体的审理周期长短将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法院的审理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