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的最长期限通常被设定为37天。这个期限既包含了公安机关对于案件进行侦查所需的拘留时长,最长可达30日;同时也包括了检察院对该拘留申请作出审查判断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则需要7天的时间。
然而,在这段时间内,若经调查发现嫌疑人并不符合逮捕条件,那么应立即将其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