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为他人转账高达十二万元的行为是否符合“帮信罪”的判定标准(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问题,其答案主要取决于此项转账行为究竟是出于对相关事实的清楚认知并有意为之,还是仅仅是因为普通的经济交易而进行或者在无知无觉中进行。
然而,若行为人明明熟知对方正在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却仍然提供转账服务,那么他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上述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