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并无明文规定醉驾案件在取保候审阶段允许办理的具体次数。取保候审作为一项特殊的刑事诉讼程序,通常适用于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特定条件的情形,例如,其行为不具有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潜在可能。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申请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么在通常情况下,无需进行再度审批。但值得注意的是,若案件状况发生变化,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