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公职人员应当被视作潜在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取保候审要求,诸如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点、需要定期前往公安机关进行报告、不得对案件涉及的证人进行干扰等等。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或是审判环节时,这些公职人员将必须积极配合司法机构对案件进行深入的调查与审理,同时等待后续法律程序的安排。倘若他们未能严格遵守上述取保候审的规定,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有可能会被依法撤销,进而面临被重新收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