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借款方未能依照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则出借方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五百七十七条与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请求借款方履行其还款义务或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亦或是赔偿因其逾期还款而给出借方带来的损失。若借款方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出借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具体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查封、扣押以及拍卖借款方的资产,从而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倘若借款方的资产无法完全覆盖其所欠债务,那么出借方可能需寻求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如追加担保人或者追索借款方的其他财产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