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拥有更改代理律师的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涉及到刑事案件,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便享有随时雇佣辩护人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的权利。若对于已经聘请的律师服务感到不满或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那么他们完全具备更换辩护人的资格。这样的制度设计,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接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辩护人应当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