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为他人进行转账操作时,是否会触犯帮信罪(也被简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非绝对的问题,而需视具体情况及其所具有的特性与目的。所谓帮信罪,实质上是针对那些故意明知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多种技术支持在内的协助行为,以及通过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经济方式予以支援的举动的一种处罚机制。
然而,若仅仅是出于单纯的私人之间的资金往来需要,并未涉及到任何上述犯罪活动的支持或协助,那么这种行为便不会被视为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