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若有自然人出现债务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偿还贷款,债权方可依法将其诉诸于人民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途径。求助于民事诉讼,必须满足某些基本要求:
首先,起诉人必须直接牵涉到该案,即与此案具有切身利益关系;
其次,必需明确指向被告方,以便人民法院能够方便地行使程序公正;
此外,需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交诉讼索求及相关完整的事实依据和理由陈述,同时确保这些内容均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权限和管辖范围内。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如确实存在书写起诉状困难的情况,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向被告方传达相关信息。人民法院有责任维护当事人依法享有起诉的合法权益。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予以受理,并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工作,并向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若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宣布不予受理。若原告对此裁定结果表示异议,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总而言之,欠债不还的诉讼是完全可行的,并且人民法院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