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若无人继承且亦无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则此类财产将归国家所有,用于公共福利领域;若是该逝者在生前为集体财产所属单位的成员,则相应的财产权还将转属给逝者生前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这就意味着,若某位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或者没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那么这些遗产将会归属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从法律程序角度来看,倘若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遗产被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接手管理,那么原有的债务关系可能会因为遗产的转移而产生变动。
然而,这并不代表债权人无法追索债务人的债务责任。实际上,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例如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提起诉讼,以实现自己的债权权益。因此,尽管在债务人离世之后,遗产将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但是这并不是说债权人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程序,比如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提起诉讼,以此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