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名的案件中,检察院在启动简易程序之后,通常会经历如下几个阶段:
首先,检察院将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经过严密确认与查明证据链的完整性之后,若判定犯罪嫌疑人行径清晰明确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将会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其次,在得到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认可后,检察院将向法院提交正式起诉书,同时提出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强烈请求;待法院审核并批准后,便可以简化庭审流程,通常情况下,不再需要进行全面的法庭调查以及激烈的辩论环节;
最后,法院将依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其对于自身行为的悔过态度,依法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