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捕之后,是否需要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这将取决于案件的诸多细节状况。若涉案者或是被告有充足理由证明他们有极大程度上不会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包括刑事调查,起诉甚至是审判等程序;并且,其行动也不会对于证人如何提供相关证据产生阻碍或者导致证据被毁灭或伪造;以及,也不会给社会公众带来额外的安全隐患,那么,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之上,涉案者及其代理人便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请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逮捕并不意味着必定要求实行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