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五百七十七条与第五百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若有一方当事人未能切实履行金钱债务,则另一方可依法向其提出支付要求。就如在存在一张金额为2,500元的欠条的情况下,便可明确其存在金钱债务关系。按照这些法条的原则,财产所有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为支付此笔2500元款项承担责任。而至于诉讼费用问题,通常是由法院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相应的决定。若债权人决定提起法律诉讼,那么法院将可能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对诉讼费用的承担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