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虚构的债务”,即是指个人或企业为实现某些不法目的有意编造、夸大甚至捏造并不存在的负债情形,此种行为常与经济欺诈、逃避债务或者其他违法活动紧密相连。因此,以虚构债务形式进行的操作,往往会触及诸如合同诈骗、虚假诉讼等严重的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