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意指涉案人员在无需强制关押的前提下,需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传唤及讯问。
然而,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并不等同于个人能够彻底规避其应负的刑事责任,这仅仅是一个暂缓采用羁押措施的阶段。
至于当事人未来是否必须入狱服刑,还将受到法院最终审理结果的影响。倘若法院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且刑期超出了法定可适用缓刑的范畴,那么该名被告仍然有可能面临着实际执行刑罚的境地。反之,若被告被宣告缓刑或者刑期已经在取保候审期间得到部分或全部抵扣,那么他便无需再进入监狱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