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保释,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其本质上仍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法律约束手段。当被保释者在保释期内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并被执法机关逮捕时,能否再度获得保释,必须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通常情况下,法院或者检察院会依据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潜在威胁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若经审查后认定,再次给予保释并不妨碍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同时也不会引发新的社会安全隐患,那么便有可能批准再次保释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