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当亲属借入款项后未能按约定期限偿还债务时,出借人有权依据相关约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借贷方收取逾期利息作为补偿。因此,如遇亲属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您完全有权利依照原有的协议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其按照既定标准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若您的亲属对此项请求表示反对或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可尝试采取多种途径解决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或申请仲裁等等。若以上各类措施皆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诉诸于司法程序,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借贷双方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