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对于欠债不还的配偶兄弟而言,此种行为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债权人有权依法请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若上述违约行为使债权人的财产权益遭受实质性损失,债权人亦可选择诉诸于侵权法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这就意味着,自债权人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利受侵害及责任人之日起,债权人拥有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
如若超过该期限,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自权利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或者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债权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积极采取措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配偶兄弟偿还所欠债务。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债权人可能会面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的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