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欲申请取保候审之许可,首要之事便是寻觅适当之辩护律师。经与律师洽商案件细节之后,律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为嫌疑人或被告人呈递取保候审之申请。律师将为之预备所需之各项材料,包括表明嫌疑人不会躲避侦查、拒绝公诉或妨碍审判,以及不会对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造成不利影响等方面的证据。待法院或检察院进行严格审查并确认符合相关条件后,便有可能批准取保候审之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