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讲,若丈夫未能如期偿还借款,债权人在提起诉讼时,主要关注对象应为欠款人本身,而非其配偶。然而,若该笔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责任之债,或者配偶方给予了清晰明确的还款承诺,那么便可以考虑将配偶方也纳入到法律程序中来进行起诉。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