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若借贷数额高达16万元而未能偿还,其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或催收非法债务罪,进而进入司法程序并启动立案环节。假如涉事借款人以欺骗性的手法诱使他人出借资金,或者在追讨高额利息产生的非法债务过程中采取了诸如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侵入他人住所、恐吓、追踪以及滋扰等严重违法手段,导致相应后果相当严重的话,则有可能面临严格的法律追究,包括刑事责任在内。然而,究竟是否构成犯罪需综合多种因素予以权衡判断,既要考虑到借款人的行为是否与刑法条款中说的情况吻合,又要衡量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在此基础上,如发现借款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法条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情节严重,便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请求他们展开调查。当然,公安机关有权自行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并据此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一
【催收非法债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