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与他人缔结情妇关系并孕育子女本身并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乃是指违反女性意愿,采用强制性的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严重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若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发生性关系,即便未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亦无法被判定为强奸罪。
然而,若涉及到未成年人或是存在欺骗、恐吓等不当情形,便有可能触犯其他相关的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